巴黎,由 Sebastien Cramoisy 和 Sebastien Mabre-Cramoisy 出版,1665 年。
32 页大四开本。硬纸板书壳。
214 x 164 mm.
珍贵的文件,证明了在科尔贝尔的倡议下东印度公司创立的事实。
东印度公司是根据1664年8月27日的特许状成立的一家商业企业,其目的是“从好望角出发,在几乎所有印度和东洋海域进行航行和贸易”,并拥有50年的远程贸易垄断权。其成立目的在于与英荷东印度公司竞争。
像同时代的所有经济学家一样,科尔贝尔坚信大型商业企业只有通过拥有专属垄断的强大公司才能成功。他还认为,即使这些协会受到重大特权的青睐,也无法承担初次建立的费用,并在后续中维持下去,除非有国家的物质支持。这些就是他在1664年主导东印度公司成立时的关注点。
这一意图在本章程的第一页中明确表示:“我们清楚地知道人民的幸福不仅在于我们过去两或三年为他们减免的重负税收;更在于通过恢复我们王国的贸易,当今丰饶才能被引入国内,并非如先前浪费我们财政那样只供少数人奢糜浪费,而是通过制造业传播给大众;商品的消费以及广大人民的雇佣。对于我们常常检视的为实现如此良好目的的所有方法,经过对如此宏大主题的多次反思,我们主要着眼于长途航行贸易……”
“国王关于建立东印度公司贸易的声明” 于1664年8月在凡尔赛颁布,并于9月1日记录于议会。该声明包含48条款。国王声明在议会记录后三个月,股东大会将举行以任命“总局”的董事。洛里昂港口被授予公司,总部设在巴黎,拥有12名董事,其中5名为省级。其座右铭是我们都知道的:“Florebo quocumque ferar”(“我将繁荣于我所到之处”)。南特被选为货物销售地点,科尔贝尔聘请了在日本的贸易站站长卡隆出任董事,曾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征服锡兰和福尔摩沙的贸易站。
“该项目雄心勃勃且吸引人:公司应汇集本国资本(参与者中的贵族不会因此贬值)甚至是外国资本(外国人投资20,000利弗即可拥有公民身份),并获得国家的大力支持。它获得了在好望角以东、印度、远东及南海进行贸易的50年特权,谈判协议的权利,圣劳伦斯岛(马达加斯加)及所有从国王敌人手中征服的土地的永久所有权。公司事务的总管理层将在巴黎,并设21名董事,12名来自巴黎,9名来自主要省城”。(《大世纪词典》)
公司被赋予的目标比其名称所示的更宏大,分为三个方面:与英荷产品的贸易斗争;政治上,促进国民海军发展并宣示法兰西海上存在;文化和宗教传播传播法兰西文明并传教异教徒。 尽管未能在马达加斯加(太平洋)建立一个殖民地 (Fort Dauphin),但成功地在波旁岛和法兰西岛(今留尼旺岛和毛里求斯)建立了港口。
本文件第26至第29页涉及西印度公司及法兰西在美洲的存在。
这是我国商业和经济史上最重要的政府法令之一的珍贵副本,内含有关赫尔丹的手写更正,赫尔丹是国王顾问和货币法院的首席书记官,他还在现有副本上添加了标注:“由我国王顾问和货币法院的首席书记官校对于原件。赫尔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