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法兰西共和国印刷厂,Frimaire年IX(1801年1月)。
-[后续]:民事程序法典计划草案,由政府任命的委员会提出。
巴黎,法兰西共和国印刷厂,An XII(1804年)。
合并为一卷,宽四开本,lxvi页,(1)表页,355页,(1)页,xii页,143页,第117页至120页的下角部分缺失但不影响文本。半羊皮封面,书脊光滑,饰有镀金花饰,红色羊皮纸书名条,黄色书边。当时的装订。
249 x 190 mm。
I/ 罕见的原版 这份鲜为人知的项目在法国民法典公布四年前的时候尚不为Monglond所知。
Il a pris effet immédiatement après une ordonnance des Consuls (le premier Consul Bonaparte) du 24 thermidor an 8 [12 août 1800].
负责编写该项目的委员会成员有Portalis、Tronchet、Bigot、Preameneu、Maleville,他们在勾勒出法典框架之前集体撰写了一篇66页的初步演讲。
此印刷版(四开本,大页边距以便手写注释)专为相关机构成员提供,以便于可能的修改。
单栏印刷,半页留出宽阔边距供阅读笔记使用。
旧制度和革命期间为统一民法体系进行了多次尝试:大型王室纲要,革命立法委员会在Cambacérès指挥下的项目(1793、1794和1796年)。而拿破仑·波拿巴通过其意志和具体参与实现了这一统一:他成立了一个新的立法委员会,成员包括国务委员会成员——法学家Bigot de Préameneu、Maleville、Portalis和Tronchet,并主持了他们一半的工作会议。
该委员会完善了《第八年项目》,这是罗马法和法国习惯法传统的综合体,然后在将其提交给破产法院和上诉法庭后,根据有时激烈的讨论对其进行了修改,其中Cambacérès的影响仍然显著。
《当前民法典项目》因此在技术和哲学上与1804年3月21日颁布的最终民法典有所差异,并且仍然包含了预备书籍《权利和法律》,但后来被删除。
在雾月18日政变后,波拿巴取消了先前制定的民法典项目,包括最后的Jacqueminot项目,该项目从未被讨论。根据年八热月第24日的决定,执政官们依据年八雾月22日宪法的规定(第25和44条),决定起草一个新项目。为了此目的,他们任命了一个委员会,由最高上诉法院主席Tronchet、国务顾问Portalis、政府专员Bigot-Préameneu和Malleville组成。命名该委员会的决定书这样描述他们的任务:“比较到目前为止发布的民法典项目的编写顺序,确定看似最合适采用的计划,然后讨论民事立法的主要基础。”
为此,该委员会起草了一个法典项目,并附有一篇“初步演讲”,其中包含该决定书所要求的讨论。由于这些工作在四个月内完成,因此表现了经常被提及的热情。
出版于年九雾月(1801年1月),该项目随后被寄往破产法院和上诉法院,以便其提出意见。同年雾月(7月),所有意见都已提交。年八雾月28日,波拿巴由国务委员会决定了民法典的通过程序:项目将被分为多条法律,每条法律对应要审查的事项,初步条款将被合并为一个单独的项目,由起草该项目的委员会负责划分,并向国务委员会提交各条法律项目。
我们在此呈现的文本包含了该委员会起草的项目,附带初步演讲,由所有成员共同签署,该文本在寄往上诉法院和破产法院时的状态。
此法典有三个不同的版本。一种是共和国印刷厂印刷的八开本,旨在告知公众,另有相同规格由Pauvelle印刷的版本,这些版本并不常见。我们呈现的版本更加稀有。虽然是四开本,但印刷使用了与八开本相同的排版,以便半页留给注释。因此,这是为法院准备的版本,供其提出意见。
我们知道这篇文本的重要性,它与最终在国务委员会讨论后通过的项目有显著差异。至于“初步演讲”,它是极少被重印的文本(除非在Fenet的汇编中),但值得与1804年由Portalis在最终通过Code前发表的演讲对比,因为它展现了一种更自由的总体哲学。
II/ 极其稀有的原版 民事诉讼法项目 于第十二年(1804年)在巴黎印刷。
负责建立该法典的委员为Treilhard、Try、Berthereau、Seguier、Pigeau、Fondeur。
这两份极其重要且稀有的法律和历史文本的珍贵集合。